水中氟、氯、硫酸根、硝酸根
(F-, Cl-,SO42-, NO3-)
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日常分析测试、方法评价、质量控制、能力验证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和六次纯化水(经离子交换、反渗透、六效蒸馏,与分析实验室一级水指标接近)为原料,在室温20℃±4℃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-容量法配制而成。
二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
根据国家《一级标准物质》技术规范,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,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、稳定性良好。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为2年。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三、包装、储存及使用
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瓻封装,每支20mL。冷藏(4℃)避光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℃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,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。
四、稀释方法、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
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: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瓻瓶中准确移取10.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,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,混匀后立即使用。
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:
编号 |
名称 |
成分 |
标准值
(μg/mL)
|
相对扩展不确定度
(k=2)
|
基体 |
BW0600
|
水中氟、氯
硫酸根、硝酸根
|
F- |
8.56 |
5% |
H2O |
Cl- |
7.44 |
SO42- |
22.4 |
NO3- |
18.4 |
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。